-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根据《国务院评授警衔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精神,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司法警察警衔评定授予工作的意见》中有关评定授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衔的标准问题,提出如下补充意见:科员职务的司法警察,担任基层法警队长职务的,可以执行县(市)公安局股、所、队长评授警衔的标准。以上意见,请遵照执行。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1992-11-18
执行时间:1992-11-18
-
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警衔制度对于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警衔条例》并参照《国务院批转公安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现就做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衔评定授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人民法院评定授予警衔的范围人民法院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1992-10-28
执行时间:1992-10-28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近期,我院接到一些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罪犯因漏罪或者又犯新罪数罪并罚时,原减刑裁定应如何处理的请示。为统一法律适用,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罪犯被裁定减刑后,因被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而依法进行数罪并罚时,经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不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在此后对因漏罪数罪并罚的罪犯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12-01-18
执行时间:2012-01-18
-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二)申请撤销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案件;(三)申请执行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案件;(四)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仲裁裁决案件;(五)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六)其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第二条 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办理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经审查拟认定仲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17-12-26
执行时间:2018-01-01
-
为依法规范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以及《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一、知识产权法院配备技术调查官,技术调查官属于司法辅助人员。知识产权法院设置技术调查室,负责技术调查官的日常管理。二、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有关专利、植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14-12-31
执行时间:2014-12-3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当前,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发展和蔓延,我国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阻碍经济良性运行的负面因素和潜在风险明显增多,许多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系统风险不断显现,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秩序良性运转和社会稳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09-06-12
执行时间:2009-06-12
-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工会组织的有关案件时,应当认定依照工会法建立的工会组织的社团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与所建工会以及工会投资兴办的企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
第二条 根据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确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延长的劳动合同期限的,应当自上述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03-06-25
执行时间:2003-07-09
-
为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和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严肃审判纪律,进一步规范诉讼活动,保障和推动经济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特作如下规定:一、关于管辖1、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并已分别立案的,后立案的人民法院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1994-12-22
执行时间:1994-12-22